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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车间净化工程装修及其相关国家建造标准

2020-04-23

洁净车间也叫无尘车间、洁净室、无尘室,是指将一定空间范围内之空气中的微粒子、有害空气、细菌等之污染物排除,并将室内之温度、洁净度、室内压力、气流速度与气流分布、噪音振动及照明、静电控制在某一需求范围内,而所给予特别设计之房间。。亦即是不论外在之空气条件如何变化,其室内均能俱有维持原先所设定要求之洁净度、温湿度及压力等性能之特性。

食品车间净化工程项目要求:

1)净化级别:GMP十万级

2)中间彩钢板隔断,左右两边的灯光和送风系统可以独立控制

3)符合GMP10万级净化验收标准

南宁净化工程食品厂车间的分区

食品车间可大致分为三个区域:一般作业区、准清洁区、清洁作业区。

一般作业区(非清洁区):一般的原料、成品、工具储存区域,包装成品转运区域等原料、成品裸露风险较低的区域,如外包装室、原辅料仓库、包装材料仓库、外包装车间、成品仓库等。

准清洁区:要求次之,如原料处理、包材处理、包装、缓冲间(拆包间)、一般生产加工间、非即食食品的内包装间等成品处理但不直接裸露的区域。

清洁作业区: 此分区常被建设为洁净车间,通常指卫生环境要求高,人员、环境要求较高,如:原料、成品裸露的处理区域,食品的冷加工间、即食食品的冷却间、待包装即食食品的储存间、即食食品的内包装间等。

洁净车间


食品厂洁净车间的要求

1有无菌要求但不能够实行灭菌的工艺和虽能实现灭菌,但灭菌后无菌操作的工艺,应在洁净车间内进行。

有良好卫生生产环境要求的洁净车间,应包括易腐性食品、即食半成品或成品的后冷却或2包装前的存放、处理场所,不能灭菌的原料前处理、产品封罐、成型场所,产品灭菌后的暴露环境,内包装材料准备区域和内包装间,以及为食品生产、改进食品特性或保存性的加工处理场所和检验室等。

3车间的生产流程及相应洁净用房等级要求合理布局。生产线布局不应造成往返交叉和不连续。

4生产区内相互联系的不同车间之间应符合品种和工艺的需要,必要时应有缓冲室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,缓冲室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。

5原料前处理与成品生产不使用同一洁净区域。

6生产车间内划出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作为物料、中间产品、待验品和成品的暂存区,并应严防交叉、混淆和污染。

7检验室宜独立设置,对其排气和排水应有妥善处理措施。对产品的检验过程有空气洁净要求的,应设洁净工作台。


食品洁净车间建造相关国家标准:

GB 50687-2011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

GB 50591-201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

GB 50073-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

GB50243-2016 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

GB50210-2018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

GB50274-2010 制冷设备、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

GB50325-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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